운이's profile我的脆弱與堅強Photos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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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2006

    博:简单爱

    说不上为什么/我变的很主动/若爱上一个人什么都会值得去做
    我想大声宣布/对你依依不舍/连隔壁邻居都猜到我现在的感受
    河边的风在吹着头发/飘动/牵着你的手/一阵莫名感动
    我想带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着日落一直到我们都睡着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能不能够永远单纯没有悲哀
    我想带你骑单车/我想跟你看棒球/想这样没担忧唱着歌一直走
    我想就这样牵着你的手不放开/爱可不可以简简单单没有伤害
    你靠在我的肩膀/你在我胸口睡着/象这样的生活我爱你/你爱我

    在安妮宝贝的《八月未央》被我读完第N遍后,我开始看着手上的那杯白开水想,我的爱情也一定要象华丽的烟花那样灿烂,在黑暗的夜空里美丽绽放。恩,一定要。

    可是就在我一边发誓一边继续喝手里的那杯水的时候,博上线了,然后我就立刻象个花痴女生一样兴奋地发了一堆子“啊你来了我好想你啊”过去,完全把刚才才发过的誓抛到九霄云外了。

    没办法,我就是这样,做事从来都是没有常理的乱来。更何况是关于博的事情,更是完全不能用普通人的逻辑来考虑我的思维方式。博是我喜欢的人,和我现在一起在一所省级重点中学里过着不痛不痒的生活。日子就象面前的这杯白开水一样简单。其实我也曾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恋爱,但是刻骨铭心后才发现原来平平淡淡才是真。象琪,跟现在的男朋友在网上认识才两个月,却在现实里三天打出全垒打。换做我,杀死我我也做不到。我还在做梦的年龄,只要有个爱我的也是我爱的人陪在我身边,我就已经很满足。比如博。至于以前那个给我刻骨铭心的男人,我是很难忘记那个人,可是既然离开了我就不会回头。我是个倔强的人。

    JAY的那首《简单爱》有种糖果的甜味,每次听他的歌我就会想起博,想起他送我离开学校的时候亲吻我的脸叫我骑车小心点。他的眼睛很大,眼睫毛也很长。不知道一个Boy要那么Beautiful的一双眼睛做什么。他说乖一点的时候很温柔,软软的椒盐口音。头发像海藻一样纠缠着我的思绪,有点里不清,可我一直很清醒。脚踏车没有平静的气息,却一直很安全。2路公车又破又旧,确也一直努力的奔跑。我希望我老的时候也可以像着那辆公车一样一直向前奔跑。

    我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幸福。

    放假那天,我像平常一样的生活,帮博收拾屋子,真是做梦也没有想到平时一贯高傲的自己会作这种事情。博说我是第一个给他收拾屋子的女孩子,他说爱死我了,我想告诉他说如果你想那个人温暖你,那么你要先温暖他。可是我没说,因为我看见他在笑。那种自以为是的笑容叫我幸福,和他抱在一起,原来大家都一样孤单。很好的鼻子,喜欢看他戴眼镜,有成熟男人的味道。他的身体一直在发抖。不知是寒冷还是兴奋。抱住他,他是个孩子。我爱这个有点绝望的孩子。我不知道是这个世界拒绝了他还是他拒绝了这个世界。他一直生活在边界的外面。他选择一个人的忧郁。那种静谧的疯狂,没有人看到,包括我,但是我在感觉。
      
    我不知道男孩子是否都像他一样可爱,当我在收拾书他在那里象一只熊一样蹦来蹦去的那一瞬间,我愿意为他的可爱而死,像个宝贝一样的,总爱叫我“金鱼”那种细腻叫你感动。没有姑娘不爱这样的男人,他的自卑展现在他自信的脸上,是那样的矛盾和忧郁。那是一种绝望的忧郁,没有任何人可以抗拒。
      
    这个周末过的有点醉人。挽着彼此的手在一起旁若无人的拥抱,然后离开,车要骑走的时候我和他吻别。就是这样,简单的快乐。

    这样的爱情总是默默地掩藏在细节中,像是高山间的一小股清流,脉脉地,从林间穿流而过,直至最后汇入河流,它都是默无声息的。

    甘甜,清凉且长久。
     
    所以喜欢JAY的《简单爱》。

    我还是接着喝我的白水,听我的JAY。,也许过会喝完水我还会去看安妮宝贝和《八月未央》。

               翡翠梦鸟
               完稿于2002.2.1 21:20

    勤:流年.忘情

      爱上一个天使的缺点/用一种魔鬼的语言/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眨眼/最后每一抽头一点/爱上一个人真的镶嵌/用一朵花开的时间/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五月的晴天闪了电/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留不住算不出/流年/遇见一场烟火的表演/用一场轮回的时间/紫薇星流过/来不及说再见/已经远离我一光年/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手心忽然长出纠缠的曲线/懂事之前情动以后长不过一天/那一年让一生/改变 
                      
      认识勤纯属偶然。 
                      
      我知道这样的开头土的掉渣,因为现在几乎所有的三流肥皂剧都是这么开头的。在这个爱情速食的年代里这句话已经快被用烂了。可是我实在不知道除了这句话之外,还能用什么方法来表达我们之间相遇的那种偶然性。 
                      
      如今我仍然可以清楚的记得第一次遇见勤的那天,是学校的运动会。一个晴朗的好天气,他就在吵闹的运动会场,看着膝盖上的一本书。他是高我两级的学长,一个普普通通的大男孩,皮肤黑黑,一看就知道是市井小资家庭出身的。这样的一个Boy在人群中也许并不出众,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如果不是因为那本“相约榕树下”,或许我今生都不会认识他。然而恰恰是那本我借给死党扬,扬又借给她其他年级的朋友,最后七传八传传到勤手里的《相约榕树下》,让我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认识了一个叫勤的男孩子。 
                      
      跟勤开始只是一般的普通朋友,在学校里看见了会彼此点个头的那种关系。没什么特别。只是偶尔会在一起谈谈关于彼此喜欢的网络作家。我喜欢安妮宝贝,而他则对痞子蔡有种几乎疯狂的迷恋。这也使得后来,当我那个现任的男朋友对我提起痞子蔡时,在我眼前晃动的却仍是勤的身影,在空中冷冷的飘着,最后跟面前的那个男孩子的影子重叠在一起,让人不禁一颤。 
                      
      一切在我因为出麻疹而住院隔离修养的那时开始转折。 
                      
      我讨厌医院。面对着医院的惨白的墙壁,呼吸着浓厚的来苏水味道,我仿佛又回到了童年。那个充满着噩梦,似乎随时都充满着死亡气息的童年。我没有爸爸,我的爸爸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我跟妈妈了。我跟妈妈的身体都不好,尤其是妈妈,一发起病来似乎随时都会死掉。小小的我,就在那时城市里的某个医院中不停的奔波,找医生,找药,倒痰盂……凌晨两三点,漆黑而又空旷的医院大厅里面只听的见小小的我急急的脚步声。那时我只有一个信念,妈妈就是这世界的一切………… 
                      
      我沉浸在回忆里面,丝毫没有发现病房门外探进来一个脑袋。等我发现的时候,那个脑袋已经走进了病房。是扬。 
                      
      “扬……?你怎么……?你不上课吗?” 
      “别说了,翘掉了。哎,真是的,要不是王勤那个死猪头威逼利诱,谁来啊?” 
      “王勤……?那……他人呢?” 
      “喏,”扬把嘴巴向阳台外面撇了撇,“在外面呢。他怕你妈妈在,不敢上来,就在底下了啊,叫我上来把这个……交给你!”说着,扬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大束火红的玫瑰。 
                      
      我接过玫瑰,奔至阳台,望望底下那个身影,又望望怀里的那一大捧如火焰燃烧般艳丽的红玫瑰。那一刻我的心柔软地膨胀起来,被一种叫做“感动”的东西充满着,轻轻的疼痛着。 
                      
      那一天,那如火焰般燃烧着的红玫瑰,和楼下那个熟悉的身影以及美丽的爱情预感一起,深深的烙在了我的心底。以至于在过了很久很久的今天,我仍然轻易地能从记忆的最底层翻出颜色依旧鲜艳的它们。 
                      
      后来我出了院,也成了勤的女朋友。我不知道这可不可以称之为“恋爱”,我们彼此都没有对彼此说过爱,只是在其他人的态度和他的眼神中,感觉到了这点。每天上午的第二节课下了以后,我都会跑到楼上的他的教室,带着些许撒娇的意味,就象对恋人那样地拉着他的袖子对他说,勤啊我还没吃早饭呢。他则会爱怜的笑笑,拍拍我的头,然后用他那辆已经有些破旧,颜色却依然鲜艳的脚踏车,载着我去桥那端的小吃店吃我最爱吃的牛肉酸菜米粉。脚踏车经过桥上的时候,和煦的阳光照在我身上,风中依稀有种暖暖的花香。我闭上眼睛,把脸悄悄的藏在他背后面,偷偷地想,他就是我的男朋友么?这就是我的男朋友么?这就是我的爱情吧。 
                      
      两年的时光如流水般的过,那些日子是快乐的。 
                      
      放学的时候,我们都会一起走。我的家离学校不远,走路大概只有五分钟的时间。他会推着车,把我送到家门口。虽然只有五分钟,可是我还是能感觉到其他路人和同学投射过来的目光,那样暧昧不清的眼神,在氤氲的水气中幻化成温柔而细腻的橙色光线如羽状的音符。在那些日子里,在那样和谐而默契的氛围里,我幸福地一塌糊涂,整天笑啊笑的,到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在笑些什么。但我知道是我周围的那些朋友包括勤在内都好好地包容了这个任性而又不懂事的我。我能感觉到被包容,被理解的幸福,没有无助感,更没有苍白和忧郁。 
                      
      勤在信里说,我只是想要给你一个不再流泪的世界。 
                      
      可是我没有告诉勤,看完他的信我还是哭了。是的,没有泪水的世界,但是那可能吗?我也没有告诉勤,今年七月一到,我就要离开这里,去另外一个学校,开始我的另外一段生活。也许会遇见另外一个男孩,他可能不会用脚踏车带我,在和煦的阳光和暖暖的、夹带着花香的风中去到很远的地方,但是他可以告诉我,什么才是我的爱情。是否如烟花般绽放,用激情与勇气点燃,却未必绽放出幻想中的绮丽,却是灼热的,在幻灭前美丽过,幻灭后又让天空陷入了沉寂呢?那由心底里慢慢聚拢的轻愁撕扯着我的神经,让我的泪腺一次又一次集中那种咸涩的液体,再由眼角流出、漫溢、最后干涸。 
                      
      我想我还是不懂爱情。所以在我为勤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开始我便决定要离开他。我很自私,我不能承受那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悲。因为我知道勤不是我的永远。我们应该各自去到更远的地方看看陌生的风景。我有过回忆,那就够了,我们的一切会在天明前变成故事,而不是苦情,如果想让自己成为这故事的主角,那就睡一觉吧,梦中我会看到,我所想要的的一切在梦里变的真实,或更加虚假。随便,因为,我只是路过勤的世界,看见了我想要的生活方式而停下了脚步。我最终的颜色是透明,是空气,是寂寞,就象我随时见到的被丢弃的小狗狗一样,始终寂寞如一,我,找不到我的同类,即使我知道自己并不需要同类,只是缺少更多的麻木而已。 
                      
      我身外的世界已经麻木了,我自己也要麻木下去吗?飞鸟和鱼并不是我们的写照,第一次的迷茫也不会是你最后一次的执着,放弃某些东西比学会某些东西困难,可我们这一辈子不就是在重复着放弃与学会吗? 
                      
      可是泪……为什么一直掉不停呢? 
                      
      …… 
                      
      七月一到,我没有告诉任何人的悄悄离开了那所学校。并且,再也没有回去。勤就这样被我尘封在了记忆。而我到了新的学校以后,果然如自己所预料的那样,遇见了另外一个Boy.他的确不能用脚踏车在和煦的阳光和暖暖的、夹带着花香的风中带着我去到很远的地方,但是他却能在拥挤的人潮中用他温暖的手臂紧紧的拥抱住我,亲吻我,让不安的我在他的怀中静静地数他的心跳。 
                      
      于是,所有曾经挣扎过的叛逆和激情,全部地淹没了。我用我自己的方式,为那段两年的无望感情划上了句号。 
                      
      三天前,忽然在网上遇见了勤。我们什么话都没有说,感觉好象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终于,我开口,对他说,“我了解你的沉默,了解你的脆弱,就好象了解我自己一样,而你真正了解我吗?我的虚无和无助、我的外表和内心、还有我的笑容和我的泪。” 
                      
      “矛盾的,我在矛盾中了解自己,也在矛盾中放逐自己,当我在现实中流离失所时,我已不是昔日的我,而你就在这时出现了,出现的恰到好处,就在我准备离开之时。” 
                      
      “‘生亦何哀,死亦何苦。’眉间放一字宽,看一段人世风光,谁不是把悲喜在尝,短短几十年,你能够看透多少是是非非,当我们真正了解自己时,你还有几个两年可以挥霍呢?滔滔逝水,急急流年,你放下了过往的种种,也就是敞开了你的另一扇窗,关爱自己,开一扇窗给自己吧?你的未来不是稳重到没有重心的僵尸,你能明白吗?” 
                      
      MP3里面一直反复不停地播放着的是王菲的《流年》。有些怪异的音乐曲风,王菲的声音显得有些空,在寒冬的风中慢慢地飘开,林夕的词总是颓废中有着独特的见解,让柔软的歌声从心头狠狠地划过。 
                      
      那么多的玻璃鞋,有很多人适合,没有独一无二。 
                      
      然后想起那套杯子。我很喜欢收集杯子,各种各样的杯子,我买了很多,摆得桌子上显得拥挤。而勤在我生日的时候曾送了我一套情侣怀,很是喜欢,两只怀子的弧度吻合地咬在一起,很漂亮的造型。 
      一直以为我的爱情跟勤就是这样,两个人在一起,恰到好处地吻合,彼此互为唯一。 
      后来,在一家工艺品店里又看到了,一对一模一样的怀子,尺寸是一样的,甚至颜色也是一样的,如果把其中一只拿来对换的话,肯定也可以很完美地咬合。 
      也许在某个工厂的流水线上,成批地生产着这样的杯子,它们可以互换,依旧是一对。 
                      
      原来,真的没有什么是唯一的。 
                      
      世界本来如此,是我们自作多情罢了。 
                      
      也许,真的该写点什么了。 
                      
      翡翠梦鸟完稿于2002.1.31 22:40 

    水:很爱很爱你的无题

    2004-12-28 13:02:02

     

    安静的坐在电脑前,暖气温暖着整个房间,飘扬的雪一刻不停的下着。
    冷,不想说太多次,和北方相比,这些个的寒冷都不值一提。
    想为他写点什么,连带着整个冬季的寒冷和在他身上索取的温暖。
    这个男子,温暖着我整个异地的冬季。

    「相遇。」

    我想把整个的情节和心情都嵌入文字当中,整理了思绪,却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那么细致。于是匆匆的带过这些虚华,无非只是给自己留个回忆罢了。
    认识他的时候,我正和另一个男子纠缠不清,脾气异常暴戾。
    我要是说,我和水是在梦幻上认识的,你们会不会无奈摇头然后点击关闭,认为我不过又是个被网络游戏深深毒害的可怜人。
    可怜的不是我,是我的寂寞。
    唐朝贞观年前的擦肩而过,我和他是怎样的一场相遇。
    其实,我算个病态的人,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包括现实里。清高孤傲的一朵玫瑰,血红的花瓣,斑驳的绿,缠绕攀附整个生命,隐忍的绝情。玫瑰是有刺的,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还有奋不顾身的人,捧在怀里刺进心脏,伤痕累累却执拗着不肯回头。
    或者那不叫奋不顾身,叫贪婪。
    但我不能用贪婪来形容他,在我眼里他不过是个毫无城府的孩子,这样单纯的眼神容不得丝毫的玷污。
    75级时第一次带着的芙蓉和天神,在大雁塔六层里定成了永远的定格。
    安静,转角处我带着满满的遗憾离开。

    「归来。」

    若不是猫猫的提起,我想早把那个帮派忘的干干净净,忐忑的打听到那个帮的消息,于是决定回去。
    我的归来并不是继续追求名利,那些虚拟世界里的名利,很容易被现实搁浅。
    想着当初的辉煌,现如今我却再找不到激情的开始。
    帮派的人开始责备我,他们认为我不再是以前那个帮主。
    我磨掉了最初膨胀的野心和澎湃的激情。欣慰他还却一直安慰我,那个我深刻记住的名字。
    我好像把原本不断的暧昧转变成的一种单纯的情谊。
    游戏里的月老前面的喜字红的刺眼,念念阻挠着劝说我,他早已有老婆的。
    老婆?似乎和我无关。
    残忍的发现,其实贪婪的那个人是我。
    我是飘香榭的天儿宝宝。


    「缘分。」

    继而,我和他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打怪、冲级、练宝宝。
    凤巢,一条小路连着一条小路,迷乱。
    三次走散三次相遇,那是缘分还是默契?他有些兴奋和不可思议,迷宫一样的地方竟然有这么多的巧合。
    那次的走散后相遇,某种程度上奠定了我们感情的温暖度,我总是傻傻的笑,并一脸得意的告诉他:天意。但是,天意也奠定了某种程度上感情的悲哀。
    男人都是贪玩的孩子,玩累了总会回家的。
    即便是已没激情可言,即便那是一段媚俗的不能再俗的爱情,可总好过贪上负心的罪名。况且两个月的暧昧怎敌的过半年多感情的累积。
    很悲哀的竟不知道他长的什么样子,漫天构想他的轮廓。做了关于他的梦,始终看不见脸,哪怕他就站在我面前,仍是被一团阴暗的雾气遮盖住。
    罢了,这便是宿命,无用的抵抗。

    「鸦片。」

    总是想用一些美好的词语归纳我和他的爱情。在我看来,只要我爱他,那便就是爱情了。
    我说的爱,是真正的从内心出发。
    我的偏执和自私导致了我们之间的第一次争吵及绝裂。似乎是想用一种激烈的方式恶狠的结束这场旁人眼里的闹剧。我的悲哀,只有自己知道。
    他不爱我,在他的世界里,永远都没有背叛。我若离开,他便挥手,从不挽留。任何一种方式的迁就,在他的眼里都是蓄谋已久。
    或者,这不是悲哀。
    幼稚的以为,我的离开能窥视到他内心的真实想法。他是个睿智的男子,永远懂得如何把握尺寸。离开他的人是我,没有原因,借着激烈的争吵,断定自己不会再回头。
    可撕心裂肺的疼痛,又让我乖乖的回到了他的身边,继续着暧昧的身份。至少某一处,他是属于我的。
    电脑里有些我写下的话,在那下些字后面,赫然的写到:心疼你的离开,不挽留是不知如何挽留。
    女人是水做的吧,某一时刻,你看清前方是悬崖,却依旧执迷不悔的往下跳,倾尽所有的悲壮和歇斯底里的无功无返。
    不管他爱或不爱,我只想要他能记住我,深入骨髓的让他疼痛。
    爱情是鸦片,全身而退那是幻想。

    「一月。」

    若不是我提起时间,恐怕一段时间内我都不知道他的打算。
    用保守估计吧,一个月后,我便抽身离开,说伤害她,我做不到。
    一直在她不在的时候同你保持如此暧昧关系。然后等着你牵她的手向我继续夫妻双双把家还,这样低级的愚蠢我不会继续。
    爱情是一场有关尊严较量的游戏。
    若注定输的彻底,倒不如最后给自己留点尊严,至少能沾沾自喜的继续下一段恋爱,不至于灰心丧气。
    一个月,应该是给自己下的最低底线。感情的沉淀,到最后浮在表面的都是残骸。爱情世界里的游戏规则,爱或不爱,走或留。没有必要叫嚣着算计着曾经的付出和如今的回报。到最后谁都是爱情的毒害者,无非是谁的火候把握的好而已。
    尽管我深刻的迷恋着他,或者用爱字比较符合深刻的搭配。无论怎样,我们都是要分开,然后回归现实轨道的两个人。
    我始终没对他说,我们之间的距离,无非是一个半小时的火车而已,而这一个半小时却成了我们之间一直无法逾越的距离。

    「结尾。」

    写了开头,再加个完整的结尾。
    三个人,两段爱情。
    一个男人两个女人。
    最终谁和谁在一起厮守都无关紧要,最后在一起的,未必是真正相爱的,错过了或许才是最完美的结局。
    我把这场爱情,当做生命中的劫数,不逃避,不闪躲,怎样的结局,我都接受。